陸豐政協網: www.nniifjq.cn 發布時間:2017-01-19 發布者: 字體:大 | 中 | 小
盧時杰
物換星移,歲月如流。中共陸豐黨史大事記中所記載的一九四六年三·二九行動,轉眼間,已經過去四十六年了。回首過去,往事依然瀝瀝如在眼前。陳繼明和我兩人,是這次張貼標語行動的執行者。繼明同志不幸于一九四八年為革命壯烈犧牲了,而我卻有幸地活了下來,覺得應該將這次行動具體地記錄下來。
抗日戰爭勝利之后,我黨為避免爆發內戰,實行和平建國,與國民黨進行了長時間的和平談判,終于簽訂了“國共雙方和談紀要”(即雙十協定)。然而,妄圖用武力消滅共產黨及其武裝力量的國民黨反動派,背地里卻在加緊進行發動全面內戰的部署。僅在東江地區,便調集了十多萬軍隊,對東江縱以進行了殘酷的軍事圍攻,企圖消滅這支堅持華南抗戰的人民武裝力量。另外,在地方上,則加緊進行清查、搜捕我地下黨工作人員。白色恐布的氣氛,籠罩著南粵大地。張澤深所部的國民黨“一八六”師,進駐海陸豐,對海陸豐抗日武裝力量,進行瘋狂的清剿。這就不可避免地使海陸豐也同樣處于白色恐怖之中。
為揭露國民黨反動派,陰謀撕毀“雙十協定”,發動內戰,清查、搜捕我地下黨工作人員,壓迫抗日青年自新自首的罪惡行徑。當時的中共陸豐東南(尉城)區委負責人,決定乘國民黨政府每年紀念黃花崗起義烈士之機,開展一次宣傳活動(后來稱為三·二九行動)。行動計劃出區委書記陳伯強同志親自部署。
首先是宣傳內容和形式。根據當時形勢,決定以宣傳“雙十協定”為主要內容。提出要求和平民主,反對內戰獨裁。而宣傳形式,則決定采用張貼標語,要求在陸豐縣城主要街道及城所,都要貼上標語。記得當時議定的標語內軍有:擁護雙十協定,實現和平建國;要求團結進步,反對分裂倒退;要民主不要獨裁;反對壓追抗日青年自新自首等等。全部標語都用色紙手寫,下面的落款則是借用群眾團體的名義。標語的制作,由陳伯強、林漢英等同志,在東海鎮餅街林漢英同志的住處寫好待用。
其次是行動時間安排。根據以往國、民黨政府每年在紀念黃花崗起義烈士時,總是在三月廿八日先行張貼標語的慣例,決定在三月廿十日凌晨,將我們所寫的標語,間插張貼在國民黨的標語之間。使不易被過早發現,以求延長標語的宣傳時間。不料這年國民黨卻沒有提前張貼標語,于是只好按原定計劃,于三月廿九日凌晨,開展張貼標語的行動。
再次是決定執行人員。為使這次行動能嚴格保守秘密,認為必須挑選政治上可靠,行動上機警的人,而且參加人員不宜過多。據此,認為陳繼明和我都是地下黨員,并且兩人同住在馬街尾的一間樓上,那里又沒有其他閑雜人員,便于行動,又容易保密,適合負責完成這一任務。三月廿八日晚上,陳繼明先將準備好的大捆標語,從林漢英那里移到我們的宿舍,并著手煮好漿糊,備好刷子,待到子夜時份,我們懷著一種神秘感,帶著既自豪,而又有些緊張的心情,從宿舍出發,迅速投入了秘密張貼標語的行動之中。當時陳繼明端著槳糊和刷子,而我則拿著大捆標語,采用流水作業,互相配合,沿街張貼。當行動至關爺宮看守所時,由于狗吠,引起看守所哨兵的注意,他們連聲呼叫并四處張望,但因夜黑,哨兵看不見我們,此時陳繼明立即輕步向藏興街道去,而我拿著許多標語,不易立即轉移,情急智生,利用地物,迅速隱身于旗竿墩下,待哨兵轉過身時,即轉進藏興街與陳繼明匯合。就這樣,我們兩人多次靈活避開警察和哨兵,從新圩到舊圩,按指定場所,把標語張貼出去。此舉一直講行到凌晨三四點鐘時,街上已有零星行人,而我們也已很累了,但還剩下少許標語,沒有貼完,此時我們認為已不好再貼下去了,于是便將剩下的帶回宿舍,陳繼明看到其中還有一張,寫的是:“反對壓迫抗日青年自新自首”,認為很重要,他叫我把其余的在灶膛里燒了,而他自己卻拿著那張標語,再到街上去張貼。完成任務之后,本來已十分疲倦,可是心情卻非常興奮,因而一直睡不著覺。天剛朦朦亮時,王健同志便來到我們住處,詢問行動情況,我說剩一些,已在灶膛里燒了。他查看了灶膛,便把那些紙灰用手擦碎,以防敵人搜查時被覺察。
三月廿九日清早,人們看到各處標語,奔走相告,眾議紛紛,有的還在標語前圍觀,甚至還有人傳說昨夜有許多游擊隊進城張貼標語等等。國民黨政府在發覺這些標語之后,即四次查問有關群眾團體,是否有在街上張貼標語。當他們弄清楚那些標語并非署名單位所為時,便一方面氣勢洶洶地派軍警進行戒嚴和搜查,另方面派人撕去各處標語,并貼上印有青天白日徽記的新標語,一時間,氣氛十分緊張。而我心里認為已經完成了一項特殊任務,感到十分得意,于是便上到街上蹓跶,當時看到國民黨當局,氣急敗壞,如臨大敵的樣子,而在內心暗自發笑。
由于標語不是印刷品,而是手寫的,國民黨當局,便懷疑陸豐地下黨所為,于是在四月一日,便將他們所懷疑的對象,如中共陸豐縣委宣傳部長兼東南(附城)區委書記陳伯強同志等七八人逮捕,并隨即送往海豐縣城,交國民黨“一八六”師師部關押。這就是后來所稱的“四·一”事件。中共陸豐縣委得悉情況后,了解到當局并未抓到這些被捕同志的確鑿證據,遂利用國民黨內部矛盾,通過統戰關系,動員和組織各界力量進行營救。經過四十多天斗爭,被捕同志終于全部獲釋。事情發生后,陳繼明曾對我說:縣委認為,在當時形勢下,決定開展那樣的宣傳活動,是不策略的,尤其采用寫標語,更易招致敵人懷疑,而作為執行者,勇敢地完成了任務,則應該受到表揚。后來劉志遠同志曾幾次對我打趣地說:“你這個小盧啊!在三·二九是闖了禍的,鬧出了一個“四·一”事件來,不過我們還是表揚了你。”現在劉志遠同志也已經作古,而陳伯強陳繼明二同志早在戰爭年代,便為革命壯烈犧牲了。回憶往事,自然地勾起了我對他們的深切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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