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鏈接:江蘇省零碳園區(工廠)市場投資建設與發展前景預測分析報告(2025版
報告鏈接:江蘇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展與投資前景預測分析報告(2025版)
徐州市(近)零碳園區建設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根據《江蘇省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若干政策舉措》《江蘇省(近)零碳產業園建設指南(暫行)》《徐州市新型能源體系中長期發展規劃(2023-2030年)》《徐州市碳達峰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開展(近)零碳園區建設,推動全市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建設目標
以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為引領,將綠色低碳轉型與經濟發展、產業升級有機結合,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積極有序開展(近)零碳園區建設,加快能源綠色轉型、引導產業深度脫碳、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增強產品競爭力,打造綠色低碳發展高地,助力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到2025年底,推動5家省級碳達峰碳中和試點單位(近)零碳園區建設樹典型、做示范,12家其他省級及以上開發園區(近)零碳園區建設全面展開,鼓勵引導不同類型園區廣泛參與,構建“5+12+N”(近)零碳園區建設體系。到2027年,(近)零碳園區建設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相關技術裝備、商業模式、配套政策服務等更加健全,(近)零碳園區成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重要的動力源、增長點和主陣地。
二、建設類型
(近)零碳園區是指通過規劃、設計、技術、管理等方式,使園區內生產生活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近零”水平,并具備進一步達到“凈零”條件的園區。結合我市實際,堅持聚焦重點、統籌推進、分類建設、動態提升的原則,按照試點示范、加快建設和有序推進等三種類型布局實施(近)零碳園區建設。
(一)試點示范類。以5家省級碳達峰碳中和試點單位為重點,支持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徐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豐縣經濟開發區、新沂經濟開發區和云龍區等試點單位,通過全域或優選基礎較好的區中園作為建設范圍,積極探索不同地區、不同管理機制的差異化(近)零碳園區建設模式,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探路徑、出經驗、樹典型、作示范。
(二)加快建設類。以12家其他省級及以上開發區、高新區為建設主體,通過全域或優選基礎較好的區中園作為建設范圍,加快啟動推進(近)零碳園區建設,推動成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堅實支撐。
(三)有序推進類。鼓勵支持外貿出口相對集中園區、綠色低碳產業園區、環境綜合治理園區、科創產業園區、綠色低碳街區、物流園區等其他各類園區載體,因地制宜開展(近)零碳園區建設,研發應用零碳技術和裝備,探索創新商業模式,提升零碳專業服務水平,推動形成多方共建格局。
三、建設內容
以構建溫室氣體核算和碳排放管理能力為基礎,以省近零碳園區指標為基準目標,以省和國家零碳園區指標為標桿目標,圍繞能源供給零碳化、能效水平標桿化、生產過程清潔化、基礎設施綠色化、資源利用循環化、運營管理數智化、科技創新集成化等“七個重點工程”,深度創建(近)零碳園區。
(一)創新零碳能源供給。深入落實《徐州市新型能源體系中長期發展規劃(2023-2030年)》,積極打造園區新型電力系統,創新探索園區級源網荷儲一體化應用示范,通過綜合開發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探索綠色供冷供熱新途徑,持續推進電能替代,鼓勵綠電綠證交易,支持多元化新型儲能技術應用推廣,加快構建風光儲等多能互補系統,打造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納示范區。到2027年,創建園區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20%以上(先導區50%),可再生電力消費占比(含綠證)達到30%以上(先導區70%),終端電氣化率達到50%以上。[市發改委、工信局、國網徐州供電公司等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直屬園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打造能效水平標桿。持續降低單位產出能源資源消耗和碳排放,推廣節能技術、裝備和產品,嚴格新建項目節能評估,實施存量項目節能改造,協同推進重點企業節能工作和園區用能系統整體優化,鼓勵開展能源托管、能源審計、碳管理、碳審計等專業服務,積極構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體系。到2027年,創建園區50%以上的企業能效水平達到行業標桿水平,積極創建一批(近)零碳工廠,高能耗企業能效水平全部達到行業標桿水平,實現園區單位工業增加值綜合能耗(當量值)低于0.35噸標準煤/萬元、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0.6噸二氧化碳/萬元。(市發改委、工信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行清潔生產制造。依據《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2024年版)》,樹立“畝產論英雄”“單耗比貢獻”理念,實施產業綠色發展規劃和綠色招商,推動產業鏈橫向耦合和縱向延伸,推行綠色制造和清潔生產,推廣綠色產品認證,加快綠色低碳改造,提升“智改數轉網聯”水平,推行低碳供應鏈管理,完善構建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體系。到2027年,創建園區實現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企業占比達到10%以上,清潔生產審核企業數量占比達到50%以上,參與“智改數轉網聯”診斷企業數量占比達到20%以上。(市發改委、工信局、生態環境局、資規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綠色基礎設施。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建筑,創建園區內新建建筑中二星及以上綠色建筑占比達到50%以上,同步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積極構建園區零碳交通微循環,大力推廣新能源交通工具,園區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交通工具保有量達到80%以上,貨物清潔運輸比例達到80%以上。健全園區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落實垃圾分類制度,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能力,完善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鞏固提升園區內的綠道、濕地、公園、植被等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探索建立碳普惠機制試點。(市住建局、機關事務管理局、工信局、商務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促進資源循環利用。優化園區功能布局和企業空間分布,實現土地的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合理延伸產業鏈,推動園區項目間、企業間、產業間物料閉路循環。推行園區綜合能源一體化,推進能源梯級利用和余熱余壓回收利用,工業余熱回收利用率達到95%以上。加強資源高效利用及綜合利用,鼓勵園區企業促進原材料和廢棄物源頭減量,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96%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85%以上。加強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設施建設及升級改造,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探索結合碳資產管理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市工信局、發改委、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數智運營管理。加強園區低碳組織管理,建立以碳排放控制為導向的管理機制,開展園區和企業碳管理能力體系建設,逐步構建園區、企業和產品不同層次的碳排放管理體系,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推行企業碳排放核查和產品碳足跡管理接入應用全省產品碳足跡公共服務平臺,創建園區開展碳排放核查、碳足跡核查的企業均達到10%以上。積極開展碳監測、碳資產、碳信用、碳普惠、碳金融和環境信息披露工作,創建園區規上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率達到50%以上。(市發改委、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國投集團等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建設綠色創新載體。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圍繞節能降碳、綠色制造、清潔能源、循環經濟等領域,加快建設一批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平臺。鼓勵園區、企業加大技術研發和應用投入,參與前沿技術標準研究制定,園區綠色低碳技術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強度達到3%以上。建設本地化涉碳類專家智庫與合作機構庫,形成一批地方經驗與標準,積極參與省級、國家級碳計量中心籌建工作。(市科技局、發改委、工信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國投集團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商務、生態環境、住建、交通運輸、城管、機關事務、市場監管、資規、科技、財政、金融、供電等市相關部門和單位依托相關工作機制,優化建設布局,加強宣講培訓,完善支持政策,統籌調度落實。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強化協同配合,加強對(近)零碳園區建設工作的指導,在政策實施、改革創新、試點探索、項目建設、資金安排等方面對(近)零碳園區建設給予積極支持。
(二)落實屬地職責。各板塊要加強工作統籌,建立(近)零碳園區“一園區一專班”推進機制,指導園區按照“七個重點工程”要求編制(近)零碳園區創建方案,科學合理布局,明確四至邊界,明晰建設路徑,并儲備實施一批支撐項目,扎實推進零碳園區建設工作。創建方案報經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后,由屬地政府或園區管委會印發實施。各板塊要加強研究,加大綠色招商力度,加強節能降碳、資源循環利用等綠色低碳轉型產業頭部企業、上下游配套企業招引。
(三)強化評估指導。各板塊要動態掌握(近)零碳園區創建進展,總結經驗做法,梳理存在問題,分析堵點難點,及時研究會辦,相關情況反饋市發展改革委。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績效評價,組織對零碳指標較好、建設路徑清晰、管理機制健全的加快建設類園區,適時動態調整為試點示范類園區,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級試點示范建設。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優選有資質有經驗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全面參與技術指導、宣講培訓、績效評價等相關工作。
(四)集成政策支持。對(近)零碳園區內符合條件項目,優先支持納入省、市重大項目清單,加大土地、用能、環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優先推薦申報超長期特別國債、中央預算內投資、政府專項債等政策性資金支持。研究制定(近)零碳產業園建設財政支持政策,對創建成效顯著的(近)零碳園區給予適當獎補。金融機構制定支持(近)零碳產業園建設綠色金融政策,探索推出系列綠色金融產品。探索建立綠色電力交易服務體系,設立綠電綠證服務站,實現綠色電力服務在全市范圍全覆蓋。
(五)加強宣傳引|導。及時總結提煉(近)零碳園區建設中形成的典型經驗和做法,推動各地交流經驗、互學互鑒、協同發展。利用好全國低碳日、節能宣傳周、全國生態日等活動,鼓勵園區建設成果向公眾開放,倡導通過碳普惠、碳認證等途徑實現大型活動碳中和,展示綠色轉型發展成果,營造積極參與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