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政協網: www.nniifjq.cn 發布時間:2017-01-19 發布者: 字體:大 | 中 | 小
——正字戲兩個獲獎傳統劇目推陳出新及報章評論綜述
陳春淮
引言
2007年2月6日,《羊城晚報》披露廣東申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27個項目的相關內容。正字戲(明初隨碣石衛城駐軍流入廣東海陸豐的稀有劇種)榜上有名。這是地方一大喜訊。遺憾的是,這個由于長期偏處一隅的稀有劇種,本來就鮮為人知,還遭“文化大革命”推殘,而先絕響十多年;后又受到商品經濟大潮的沖擊,還有其它難以在這里說得清楚的原因(包括正字戲劇團本身的經管問題等),導致唯一的專業正字劇團停止動作而再次絕響十年!雖然前幾年在建設文化大省的春風吹拂下,2003年6月,陸豐市又重組了專業正字戲劇團。但劇種先后遭遇20多年絕響和好幾年處于半癱瘓狀態的幾番挫折后,已是元氣大損了!不但丟失了不少富有學術價值的珍貴文化遺產(如屬北雜劇的《馬陵道》等),而且演藝人才也大量流失。造成行當不全,老藝人所剩無幾,青黃不接,各部門接班乏人,而冗員又偏多,亟待消腫;尤可嘆的是,連建國后經推陳出新的獲獎、并飲譽潮汕閩南的《金葉菊》等劇種品牌劇目也丟失了!其瀕危情況,可想而知。
盡管力量孱弱,劇種瀕危,但“申遺”是歷史性大事,也是地方的亮點。下來一定會有自上而下的領導的重視和投入,頹勢一定會得到扭轉。同仁們,不能重演丟失文化遺產的悲劇了,更不能讓正字戲這個海陸豐地區流傳了600多年的軍旅文化劇種在我們這代人湮沒;否則,我們就對不起社會(特別是那些捐款資助專業劇種的富商及香港先生)!也對不起前輩藝人和后人!面對這一歷史使命,大家應當齊心協力,把來得及搶救的僅存文化遺產搶救過來,傳承下去;還得在人力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打造好劇種的品牌產品,讓這朵藝苑奇葩開放得更加美麗燦爛。我們再不能把一個劇種當成一般演出團來搞了!任務當然是艱巨的,難度也極大。這是事實,也是壓在從事這一工作的同仁們肩上的千斤重擔!
鑒于上世紀正字戲曾兩度煥發藝術青春,并飲譽香江,“深得省內戲劇專家及廣大觀眾的好評和反響”(省社科院研究員許翼心語)。為鼓舞士氣,呼吁社會各界多加關注,特搜集其兩度煥發藝術青春的相關資料及報章評論,借貴刊一塊園地予以公告,以彰顯這個劇種的存在價值及其旺盛的生命力。冀其能重振雄風,為廣東和中華民族爭光。下面就是兩個獲獎劇目——《金葉菊》、《換烏紗》推陳出新及報章評論的相關資料。透過這些文字,可以看到這個稀有劇種過去所產生的社會影響及社會對她的期望。
獲獎劇目報章評論綜述
一、《金葉菊》 正字戲傳統劇目,源出于魚書。約在民國初從粵劇移植過來,原屬只念不唱的提綱戲。內容敘:國舅歐文光利用金葉菊構陷功臣,國家棟梁流離顛沛。著重表現善與惡的斗爭。全劇長達49場,不但枝蔓極多,且有鬼神參雜。1957年,筆者把它改編為正音曲文戲,賦予“鳥盡弓藏”的立意。重新編寫的故事敘:
明,元帥林汝春、張武杰御侮獲勝,得異寶金葉菊班師。引起皇帝疑忌和權奸歐廷瑞父子嫉妒。由是皇帝與權奸勾結,利用金葉菊設置陷阱,誣林、張通虜圖謀不軌。老王爺馬應龍秉政干預,始得幸免。詎料皇帝又假手權奸,密令其黨羽在二帥解甲歸田途中下毒手。林、張均遭暗算殉身;家屬也先后慘喪異鄉。唯一幸存的林女月嬌,得義仆林天義之助,獲得權奸通敵謀叛的罪證,遂上京告御狀。通過馬應龍正氣凜然的犯顏直諫,并偕同正義朝臣對朱家皇朝施加觸及其根基的壓力,終于迫使皇帝將權奸父子正法。
此劇于1958年由海豐永豐正字戲劇團首演。陳寶壽、陳春淮執導。劉彩、陳金發配曲。著名文武老生、表演藝術家陳寶壽運用臺步、眼神、須功等表演技巧,塑造出一位正氣凜然的老藩王形象,演出大受歡迎。1958年《金》劇參加汕頭地區戲曲會演,劇本獲“汕頭地區群眾創作優秀獎”;翌年參加廣東省專業藝術匯演,被評為優秀劇目。
1959年6月7日《廣州日報》發表一篇題為《談正字戲〈金葉菊〉》的評論文章指出:“現在正字戲演出的本子,是從49場提綱戲改編為11場(現已壓縮為9場——筆者注)的一個晚會的節目,在棄蕪存精,推陳出新上,是做了不少可靠的努力的,一般地說,正字戲演出本的主題思想是明確的,它把觀眾帶進了這樣一個境界:封建王朝的皇帝是昏庸而殘忍的,對平定外亂的兩位元帥,恨不得把他們兩家都殺掉。權奸歐廷瑞父子是封建王朝的幫兇,他們千方百計弄得二位元帥最后家散人亡。這樣一來,觀眾受感動了,他們看戲后痛恨封建王朝,同情被陷害的忠良。這正是《金葉菊》能夠深入人心的歷史意義。過去人們喜歡看《金葉菊》,正是這個道理,編劇者抓緊這一人民性的主題思想,對原來古本取其精華,棄其糟粕,這是做得對的,因此也獲得很大的成功。”(作者:申述之)
6月11日,《廣州日報》發表另一篇題為《漫談整理傳統劇目的問題》的文章評曰:“……拿正字戲《金葉菊》來說……前幾年,粵劇界也曾有人想把它拿出來整理改編,但終因困難重重而不能成其事。困難在于原作的內容過于蕪雜,含有不少封建性的糟粕在內。譬如林汝春、張武杰二帥一家的被害,按原作是由許多偶然性因素構成的,它灌輸給人的是一種宿命的思想,而正字戲的整理,不僅把矛盾集中于權奸歐廷瑞父子的陷害,而且更將皇帝的偏聽和疑忌這一點突出。深刻揭露了封建王朝最高統治者的丑惡嘴臉。這正是正字戲整理本的最大成功之處”。(作者:俞尚陵)。同日,《南方日報》刊載一篇題為《談正字戲〈金葉菊〉》的文章,該文著重談《金》劇對皇帝的人物塑造:“《金葉菊》中的皇帝是個塑造得很成功的典型人物……他表面上為掩人耳目而加封二帥,賜給金葉菊,暗地里卻指使歐廷瑞父子嚴加監視,歐氏父子誣陷二帥通番賣國,更促使他殺二帥的決心。后來馬應龍勘出真相,使他有些狼狽,便不了了之,直到最后林月嬌御告歐氏父子殺害二帥,圖謀篡位時,他才慌了起來,覺得‘謀逆之事非小可……既有叛逆之嫌,寧可錯殺,不可錯放’這兩句話就非常深刻地揭露了這個最高封建統治者的階級本性。但他又搖擺不定。最后在馬應龍等的壓力下,他才咬緊牙關砍了歐家父子。這樣的一個皇帝,正代表了歷代一切反動統治者的陰險兇殘的典型性格”。(作者:許翼心)
6月12日,《羊城晚報》在一篇題為《粵東璞玉》的劇評中有如斯的評論:
“正字戲《金葉菊》這出戲的曲折故事情節,鮮明的人物性格,以及演員們土香土色的渾厚表演,在全省藝術匯演中獲得一致的好評。”“《金葉菊》經過棄蕪存菁之后,能夠成為一出動人的、有很高的人民性的好戲,可以想象,正字戲這座寶貴的礦山里,還蘊藏著不知多少玉石,有待我們開采”。“《金葉菊》主要特點之一,是對劇中人物的鮮明愛憎,同情什么,憎惡什么,絲毫不茍”。“這些描寫乍看起來仿佛都不真實,皇帝不像皇帝,臣子不像臣子,但是你從頭看到尾,卻感到入情入理,完全讓你信服,拍案叫絕……它們最大的共同之處就是同樣強烈地表達人民對這些人物的真實感情,是完全按照人民心中質樸的好惡,從農民的理解和認識出發來塑造的”。“……不管一個人物在劇中出現的時間多么短暫,又無不充分把他們的內心世界展現在觀眾面前。譬如在第五場(現是第四場——筆者注)被歐文光踢死的丫環小梅,在第七場(現是第六場——筆者注)出現的林天義,以及二帥本人都是。這樣高超的藝術手法,正是值得我們認真學習繼承的寶貴遺產”。(作者:蕭荻)
此劇從上世紀50年代末到1963年上半年(因大演現代戲之故而停演),一共演了600多場,從海陸豐、潮汕以至閩南都產生過較大的社會影響。1978年海豐白字戲移植《金》劇后,1995年農歷五月,該團被福建東山島聘去演關圣帝君的神誕戲,據當時該團的主要領導人羅得勝同志反映,當地的許多觀眾都詢問過他:“你們是不是以前來演過《金葉菊》的那個劇團?”可見其《金》劇印象之深。海陸豐先后有幾個職業白字劇團移植《金》劇,至今仍歷演不衰,演出逾兩千場,成為海陸豐地區家喻戶曉的劇目。1985年和1994年筆者又再對本子進行過兩次較大的修改、加工,進一步充實、豐富其內函,深挖其主題思想,使之更為集中、緊湊、精練、合理而更上一層樓。2001年,《金》劇最新修改本被收入《正字戲大觀·劇本選》(已由花城出版社出版)。
二、《換烏紗》 正字戲傳統劇目,原也是只念不唱的提綱戲,叫《審白面虎》。1980年由筆者改編為正音曲文戲,原劇寫節度使之子潘奉,暗遣屠戶白面虎殺仇人王省。白卻誤殺他人,埋首級時被趙大發覺,又鋤死趙。時任縣令的青年包拯協助知府勘察,一個偶然的機會,使之緝拿兇手歸案,遂嚴懲罪魁潘奉。因而包拯被擢升為知府,膽小無能的蔡知府被降為知縣。筆者選擇這個故事來表現“舉賢能,貶庸吏,鋤豪強”的主題。擢取原劇“密遣”、“誤殺”、“鬧公堂”和結尾的“換烏紗”四個環節來重新結構故事,并易名為《換烏紗》。故事敘:
宋,節度使之子潘奉,在妄圖強占當地美女余三姑的過程中,又強搶漁女秀英并斃其父,還要活埋放走秀英的府內丫環素云;當獲悉余三姑下落時,特遣屠戶白面虎刺殺情敵王省。詎料白面虎卻誤殺余的表兄陳招吉。案發后,王省被當作替罪羊鋃鐺入獄。因案情復雜,平陽府蔡元振特請任洪洞縣令的青年包拯助勘此案。經素云、余三姑攔路訴冤及包親到現場踏勘,終于獲得真兇作案的蛛絲馬跡;繼而包又突破重重阻力和阻礙,終于緝得真兇歸案。而潘奉卻恃勢大鬧公堂。蔡無能為力,企圖妥協枉法;包拯憤而挺身執法,杖死咆哮公堂的潘奉。老潘王高瓊嘉包拯敢于執法鋤強,升包為知府,降蔡為知縣。
此劇于1981年由剛恢復建制的陸豐正字戲劇團首演。同年5月參加汕頭地區專業文藝調演獲創作獎。再易稿后,被選拔參加廣東省專業戲劇調演,獲二等獎(未設一等獎),并上了熒屏;劇本獲省專業創作優秀獎,刊載于1982年《南粵劇作》(第一期)。
1981年10月18日,《羊城晚報》刊載一篇題為《青年包拯別具一格》的評論文章,該文一開頭就說:“我國的地方戲曲中的包公戲,卷帙浩繁,琳瑯滿目,包公形象大都留須掛髯,中年以上。位居開封尹、龍圖閣大學士之類的高官要職。最近我省專業戲劇節二輪調演中,陸豐正字戲劇團演出的《換烏紗》卻出現了一個官卑職小、年青有為的包公形象,別開生面,耳目一新”。文章接著說:“《換烏紗》是根據正字戲傳統劇目《審白面虎》重新編寫的。原劇是只有故事情節而缺乏曲詞道白的提綱戲,情節蕪雜,頭緒紛繁,人物眾多。重新編寫時,在主題、情節、人物等方面都作了重要加工和豐富發展。劇中通過洪洞縣令包拯和平陽知府蔡元振的“敢”與“怕”的不同態度,歌頌了包拯不畏權貴、執法如山的精神,批判了蔡元振畏懼權貴、徇私枉法的行徑,鞭撻了潘良父子恃權傲世、草菅人命罪行,宣揚了任人唯賢、薦賢讓能的思想”。“此劇運用對比反襯的藝術手法,從文學劇本以至舞臺調度、形體動作、語言節奏、音樂唱腔等方面,處處以蔡元振的官高膽小,反襯包拯的官卑膽壯,二者相反相成,各異其趣,既塑造了一個年富力強銳意進取的清官形象,又刻劃了一個老于世故、明哲保身的年邁官僚形象,各具典型意義和歷史借鑒作用”。(作者:李苑詩、賴伯疆)12月30日《羊城晚報》又再發表一篇題為《很有特色的青年包拯形象》的評論文章,該文說:“從某種意義來說,整理傳統,也是一種創作,甚至是十分艱巨的創作……最近,在1981年省戲劇調演中獲獎的《換烏紗》,又是正字戲傳統劇中新開掘出來的一塊大有琢磨前途的璞玉”。“這出戲所提示的包拯和蔡元振兩種截然不同的為官態度,在今天也有積極意義。應該說,這樣的整理改編,卓具膽識,很有獨創性。”(作者:蕭荻、黃雨青)
1982年1月10日,《廣州日報》在一篇題為《一出饒有新意的好戲》的劇評中贊揚道:“這出戲在藝術構思上有出新……既奇特新穎,又自然妥貼。因為劇中在描寫判案的過程中,對包拯和蔡元振兩人的膽識才干和精神狀態,已經作了充分的對比反襯,因而隨著判案過程的發展,戲劇高潮的到來,兩人判然有別的思想性格、精神狀態,得到了淋漓盡致的表現和涇清渭濁的對比。至此,高瓊對包拯的嘉許和提拔,對蔡元振的申責和貶謫,也就瓜熟蒂落,水至渠成了。因而互換烏紗的行動,既是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作者:賴伯疆)
1982年第9期的《中國戲劇》發表一篇題為《南戲流韻放新聲》的文章,該文章如此評論《換》劇:“《換烏紗》改編者陳春淮,根據原劇提供的基礎,通過審理節度使之子潘奉的謀夫奪妻的案件,以蔡元振的明哲保身、徇私枉法,反襯包拯的見義勇為、執法如山,塑造了一個剛正不阿、年青有為的清官形象,表現了貶庸吏,鋤豪強,舉賢能的主題思想。劇中的包拯,有如初生之犢,鐵面無私,具有秉公斷案的‘包青天’的可貴品格。在這個青年包拯的身上閃爍著耀眼的光輝”。(作者:賴伯疆)
1983年夏,陸豐正字戲劇團帶《換》劇等優秀劇目首次赴港商演,同樣大獲好評。爾后,這個問世不久的優秀劇目,竟隨著劇團人為的滑坡而消失。成為地方文化生活的憾事。觀眾本來寄希望于民間白字戲劇團起移花接木的作用,奈因第二度創造難度極大而無人敢問津。尚幸廣東電視臺的《換》劇的錄像,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前后曾好幾次播放,尚可彌補一二。但進入九十年代以后,就再也看不到了。近年來,在建設文化大省的春風吹拂下,沉默了10多年的陸豐正字戲劇團又振作起來,重排《換》劇等優秀劇目,《換》劇遂又重現舞臺。早在1996年,筆者又再次對本子進行修改、加工、潤色。2001年11月,由花城出版社出版的《正字戲大觀·劇本選》,《換》劇這個修改本等代表性劇作皆被收進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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